本报讯 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近日,我市出台《琼海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巩固和改善我市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保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表率。
为全面落实海南省全面“禁塑令”,11月中旬,我市制定印发实施《琼海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前,建立禁塑工作机制;全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5年底前,全市全面禁止生产、使用和销售所有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的塑料制品。同时,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研发和推广。 近日,记者走访城区某超市看到,全面 “禁塑”相关实施方案、有偿提供购物袋等宣传和标语清晰悬挂在醒目位置。记者注意到,不少市民自行携带环保购物袋购物。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2008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实施“限塑令”,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2008年10月,《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实施,全岛进入“限塑”时代。此次由“限塑”升级为“禁塑”,将更加有力地保证 “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罗颖 周龙)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