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出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 参保居民累计医疗保障最高可达10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1-06 22:01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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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书贤 周龙 2019年12月,我省推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凡已参加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居民,只要购买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便可享受最高达100万元的医疗保障。

据悉,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不设门槛,凡缴纳了2020年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以参加。产品的保险期限是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止。此后,参保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是否持续投保。

据了解,该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保费为每人每年25元,总保额55万元,保障范围为参保人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的合规费用,累计45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100%赔付。

城乡居民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参保灵活,已参加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居民,不论投保时是否健康,可以自愿选择参保“大病补充高额医疗保险”。为更大程度惠及民生,补充高额医疗保险第一年采取免体检政策,且保证续保,即无论第二年参保人是否患病,均可继续购买。如参保人第一年未参保,第二年参保时已患病,则无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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