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发挥青年文明号示范引领作用,4月28日,琼海法院塔洋法庭将“巡回法庭”开进万泉镇东升居居委会槟榔林中,对两名古稀之年的老人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20年4月中旬,原告黎某在其儿子的搀扶下,来到塔洋法庭起诉,请求与被告黎某某离婚。祁永芳庭长看到诉状后,了解到原、被告为七旬老人,均为二婚,原告在前妻去世后,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被告并结婚。现原告以其患病需人照顾,被告却离家没有照顾原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考虑到原告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且路途较远,本着最大化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塔洋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来到原、被告家中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称现在年纪大了,想回与前夫所生儿子家中生活,与原告离婚,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约1500株槟榔树的处理问题存在争议,互不让步。经法官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1500株槟榔树归原告所有,原告折价对被告进行经济补偿,此案得以顺利审结。
(王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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