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记者 陈卓 冯培智 1月21日上午,塔洋镇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塔洋镇红花村委会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见图,冯培智 摄)。
1月9日,塔洋镇资规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符某江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红花村委会一处非建设用地性质的集体用地上建设了地基,总占地面积237.95平方米,属未报先建行为。1月15日,塔洋镇政府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1月21日前自行改正。
塔洋镇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开展“两违”建筑整治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法建筑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使用好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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