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发布 市民接种疫苗热情高

发布日期:2021-04-01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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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融媒记者 里艺 王应峰 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针对60岁以上人群及慢性病等人群的接种做出建议,对禁忌症人群进行详细分类。《指南》的发布,给存在接种疑虑的市民吃下了定心丸。

当日上午,在市人民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60多岁的秦亚萍正排队填表、测量血压等待接种疫苗。她告诉记者,通过宣传了解到疫苗对老年人同样有效果而且很安全,只要自己通过身体检查,条件允许,就非常愿意接种。

市民秦亚萍说道:“新出的指南,给能打不能打的情况,全都讲得清清楚楚,我是很放心的,我也劝身边的人,能打的一定要享受这个政策。”

市民谢小雅也说,“现在国家宣传很到位,新指南也说了,备孕和哺乳期的妇女都可以打,只要没有禁忌症就行,我们要响应国家号召,更要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规定:

一、新冠疫苗适用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

二、特定人群接种建议:

(一)60岁及以上人群。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二)18岁以下人群。

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三)慢性病人群。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四)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五)免疫功能受损人群。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仍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六)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三、接种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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