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化名),遭遇这样的事情,不是你的错,不要看低自己,更别害怕,检察官阿姨会帮助你的!”这是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检察官在了解到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小美案发后的精神、学习、生活情况后,发现她存在恐惧害怕心理,同时有自暴自弃现象后,给予小美的贴心安慰。
检察官随后马上联系了小美的爷爷,亲自到小美的家里做进一步走访。通过家访,检察官了解到,小美是一名初二在校学生,父亲是服刑人员,母亲在小美很小的时候就离家未归,小美从小缺少父母关爱,案发后更是不想上学。同时爷爷认为小美是不听话才遭受侵害,对其多有责怪。
在征得小美及其爷爷同意的前提下,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委托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运用专业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方法,对小美进行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小美的焦虑恐惧心理得到有效缓解。小美也表示会勇敢面对生活,愿意回归学校继续读书。同时,心理老师也对小美的爷爷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正确有效对小美进行关心教育。经心理疏导后,小美已走出心理阴影,重拾生活、学习的信心,顺利重返了校园。
这是市检察院利用专业的社会化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的一个缩影。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市检察院已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对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们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市检察院不仅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更注重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这也是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的体现,是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急、难、愁”问题的有效实践。
(市检察院供稿)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