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记者 邓玉婷 何子沐 记者从8月27日召开的“巩文”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按照《琼海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我市将用3年时间,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峰”,努力争创“文明典范城市”。
2015年以来,我市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工程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2017年我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坚持“捍卫荣誉、延续荣誉”为己任,守正创新,全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根基不断夯实。2020年,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复查考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琼海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全市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交通、公共文化等方面建设作出具体部署规划,提出基础设施、城市环境、文明出行、文化建设等“四大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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