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月1日起征缴

发布日期:2021-08-30 21:03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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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融媒记者 里艺 冯培智  记者从8月26日召开的琼海市城乡两险征缴工作部署会上获悉,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9月1日起开始,年底结束。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征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缴费。

为方便市民缴费,我市城乡居民两险的征缴采取网上缴费、银行代征、代办员代办和税务代征四种模式办理。

副市长李熙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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