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执行局通过耐心劝导,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顺利执结一宗近三年的积案。
市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裕和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执行干警立即按照程序对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采取了相应的查控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承办人范法官在与被执行人王某清电话沟通中察觉,王某清其实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但是始终不愿意想办法筹款履行偿还义务。此后,范法官多次给王某清做思想工作,耐心劝导其要敢于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能一味选择躲避,如果其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将会面临惩戒措施,这会让其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变得非常不便。
11月17日,被执行人王某清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单纯的躲避执行不仅不能躲掉应尽的义务,反而会害了自己,让自己受到相应的惩罚,于是决定筹借钱款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偿还义务。
当日下午,在范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局调解室达成和解协议,并由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裕当场支付15万元结清本案。
(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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