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记者 李想 何子沐 11月24日,琼海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嘉积镇政府联合对城区出租屋、高层建筑物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进行检查,排除火灾安全隐患并开展消防安全动员教育。
在新春湾社区的几处出租房,检查人员重点对电动车停放区域、消防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区域当场对业主进行动员教育,提醒业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注意电动车规范停放和充电安全。
在花半里小区和万泉源居小区等商住区,针对小区业主举报的个别业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要求涉事业主立即整改,并对小区物业和业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琼海消防救援支队嘉积大队申绍庆表示,将继续深入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深刻认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省《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作出了限制。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个人最高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何子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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