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海一男子被责令社区戒毒超期未报到,我市公安局主动作为,将其执行强制戒毒,以强有力措施推进清源断流、深化源头管控。
1月5日,市禁毒办在梳理社戒社康人员档案时,发觉颜某宁超期未报到后,积极跟嘉积镇政府协调,把颜某宁违反超期未报到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省禁毒办上报。同时,市城南派出所在市局禁毒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将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人员颜某宁抓获,并经市公安局批准,对涉毒违法人员颜某宁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年。
据了解,颜某宁于2021年6月29日因吸食毒品被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责令社区戒毒3年,执行地为其户籍所在地琼海市嘉积镇。但颜某宁被责令社区戒毒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也未向现住地社区戒毒执行单位报到,没有履行社区戒毒相关责任和义务。根据《禁毒法》《禁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相关法律规定,颜某宁的行为己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事实。考虑到他本人患有疾病,琼海警方已将颜某宁押至三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市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挖涉毒线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整体发力,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保持禁毒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颜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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