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记者 李丽莎 黄兹安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一起涉嫌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禁塑”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长坡镇某饲料店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饲料店经营者周某全进行询问调查,并对涉案的物品依法进行扣押。
经调查认定,该饲料店在经营过程中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涵盖食品级PE保鲜袋、一次性菜碟、抽取式背心保鲜袋、背心式槟榔专用袋等,货值金额为10146元。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有关规定,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成分塑料制品列为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之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依法实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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