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积镇依法开展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7-25 21:20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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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融媒记者 陈卓 吴清珊  根据有关地块项目征地安置补偿决定,7月25日,嘉积镇政府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嘉积镇大坡村委会一处集体农用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依法清理。

本次清理涉及的土地面积为15亩,属于嘉积镇金海北路东侧2-(2)-900号地块项目的一部分。按照征地安置补偿决定和工作安排,工作人员用一上午的时间完成对该地块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

据了解,经省政府批准,嘉积镇于2017年对嘉积镇金海北路东侧2-(2)-900号地块进行土地征收用于项目建设。该地块用地总面积653.67亩,涉及征收嘉积镇泮水村委会第八村民小组,大坡村委会龙四、龙五、龙六、龙七村民小组及大坡村委会经济场集体所有土地。当天清理的15亩土地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属于大坡村委会的集体农用地。在土地征收工作期间,嘉积镇曾就15亩土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问题多次与相关村民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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