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会上,执法检查组就执法检查报告(初稿)进行了简要说明,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委、资规局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对执法检查报告(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与检查组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随后,检查组到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了解我市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六水共治”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充分认识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意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要严格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总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要围绕“产城融合、城镇提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扎实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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