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记者 陈卓 冯培智 根据群众举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近日快速侦破1起非法狩猎案。
11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潭门镇龙湾港附近的一片木麻黄树林中非法猎捕鸟类。接报后,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发现用于非法猎捕鸟类的捕猎工具并进行勘察研究后,民警决定对现场进行布控和蹲守。当晚21时30分左右,民警将进入现场的犯罪嫌疑人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审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运对其放置鸟类电子诱捕器、架设捕鸟粘网进行捕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明,今年11月中旬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运以非法食用为目的,利用捕猎装置猎捕了两只鸟。
“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经被琼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四级警长苏文定说。
警方提醒:市政府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通告设立禁猎区和禁猎期,即琼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禁猎区,长期禁止猎捕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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