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43家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新冠感染治疗费用 可享受70%报销比例

发布日期:2023-02-20 21:28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琼海融媒记者 罗颖 黄兹安  记者近日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43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新冠系统接口改造,可以按“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为参保患者服务。

日前,国家出台了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市社保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信息系统实行调整测试,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适配性调整,对新冠患者符合规定住院费用提供全额保障,对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的新冠门急诊费用,可享受70%报销比例,且不设起付及封顶线。

“此次政策调整,参保患者在市医院、中医院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普通门诊政策报销,不纳入新冠门诊的专项保障。”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甘杰告诉记者,目前该中心已经完成143家乡镇卫生院和嘉积城区各个卫生站的系统对接改造,建议患者到二级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截至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向属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新冠药品保障预付资金592.94万元。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与具有新冠治疗能力,且具备联网结算能力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协议签订之后,医疗机构所收治的新冠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上述规定纳入医保新冠专项保障范围,方便群众就近看病。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