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琼海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出台了《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通过“三转变”深化旁听评议,进一步规范了旁听庭审工作,实现了司法监督新突破,助推司法公开、公正、公平。
一、创新点听方式,从“法院选案”转变为“人大点案”。《暂行办法》将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从过去的“法院邀请、人大组织”转变为“人大组织、法院实施”,从“法院选案”转变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可点案”,进一步推动了旁听评议庭审由程序性参与向程序监督与实质监督双重迈进。市法院严格落实《暂行办法》,提前15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近期拟开庭审理案件信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听评庭审案件范围要求、人大代表需求,注重案件类型的多样化,结合实际进行“点”案听审,重点挑选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民众关注度高、有普法价值热点案件进行听审。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和案情,结合代表的职业、年龄、知识结构等要素,有针对性地选择旁听评议庭审的代表,确保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注重充分发挥派驻市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室长期联系法院,对相关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作用,积极配合参与旁听活动。2022年,共组织105名市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涉及民商、刑事、行政案件庭审15场,其中点案9场,点案率60%。
二、规范评议内容,从“单向评议”转变到“多向评议”。《暂行办法》注重评议内容的结构性设计,从单项对法庭的审理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转变为对行政诉讼应诉人员的应诉能力、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合议庭以及出庭的检察官和律师等的表现进行多向评议。2022年,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开展评议提出意见建议33条,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反馈给受评议机关。受评议机关都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具体采纳和整改情况,法院庭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三、建立跟踪监督机制,从“一听了之”转变为“闭环监督”。针对以往旁听庭审“一听了之”,代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得而知的现象,《暂行办法》从机制上着手,强化跟踪监督。一是市人大建立反馈机制。庭审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整理归纳人大代表评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审议通过后由法工委向受评议机关书面反馈。二是市法院建立旁听评议庭审整改工作机制。接到市人大书面反馈意见后,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各业务部门对照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梳理查摆,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案件自查,剖析问题根源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建立市人大与市法院“护法与依法”互动机制。市法院及时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法工委跟进监督,形成法院审判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良性互动,确保听评庭审工作有始有终,切实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2022年市法院反馈整改情况报告4份,生效文书10份(尚有5宗案件未生效)。
(陈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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