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记者 邓玉婷 吴清珊 9月27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长坡镇政府依法对位于长坡镇椰林村的两处违法违规建设的养殖池进行拆除。
据了解,在未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坡镇椰林村村民郑某冠、郑某宏擅自在长坡镇椰林村海坡园的土地上建设养殖池。其中,郑某冠养殖池占地面积为694.43平方米,郑某宏所建养殖池占地面积为1954.34平方米,均为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建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2月21日对其二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对非法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但其二人逾期未自行拆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申请万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2年10月24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的决定,由琼海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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