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坡镇某村干部王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琼海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处分、处理决定薪酬执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影响期内将扣减年度绩效的10%。”近日,长坡镇纪委书记罗尤康到某村党组织通报王某某受党纪处分后薪酬扣减的有关情况。
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薪酬规范管理,推动处分、处理或追责决定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在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指导下,市纪委监委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骨干力量研判论证,出台《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健全基层村组干部违纪与薪酬管理挂钩工作机制。
“以往,部分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农村基层管理人员,因对其职务、利益影响较小,违纪违法成本较低,惩治效果不佳,甚至存在受处分后继续违纪违法的现象。对此,我委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将农村基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处分(处理)情况挂钩。”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指引》对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扣减档次、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扣减执行部门、扣减执行监督部门,确保各项措施规范执行。
据统计,自出台《工作指引》以来,我市共有40名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因受到诫勉以上处分处理被扣减薪酬,均已按照《工作指引》规定执行扣减薪酬,合计扣减薪酬2.9万余元。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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