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提升琼海基层治理效能的决议 (2024年2月4日琼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02-08 21:19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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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以创新基层治理制度加强村级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探索,实行琼海市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推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深化巩固、持续探索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形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创建成琼海农村基层的核心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动员与全面推进实施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增强全市各级组织服务基层治理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效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琼海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刻认识理解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是琼海创新基层治理的有效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作为琼海创建“党建引领海南自贸港建设示范区”十大重点党建品牌项目之一,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增强村党组织活力,发挥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作用,推动琼海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是新时代建设和美乡村,践行乡村振兴新使命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细落实的有效举措。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广大干部、人大代表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治理格局,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扎实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践行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赢得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要以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为载体,践行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通过对村级组织承担的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对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党委、政府委托,未经授权的事项,不得纳入村级组织职责范围,依法依规编制管理清单、服务清单、治理清单3张清单和1本标准流程手册,涉及村级组织基层政权建设、服务发展生产、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责权与义务,有利于提升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本领与能力,有利于推进建设和美新农村,让人民群众感觉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夯实组织基础。

三、规范推行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增强服务基层治理的活力与效能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效能,构建完善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让群众生活与办事方便,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在家门口的精细管理、有效治理和优质服务。

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深化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把其作为琼海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让“清单化手册制”成为村级组织的工作规范、群众议事办事的导航、评价干部素能的标尺,把其运行好、发挥好,不断总结提升,切实夯实乡村基层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四、扎实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合力

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既给村级组织赋能增效,又给基层减负松绑,切实解决村级组织工作权责边界不清、办事流程不规范、群众办事跑腿多的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理清规范交付村级组织承接代办或协助办理的工作事项,持续动态调整优化管理、服务、治理工作清单内容,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组织承担行政性有关事务,加重基层负担。

各镇人民政府要指导村级组织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作用,建立与完善民主自治、权责明晰、事项清楚、操作规范、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运行机制,依法按规办事。

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监察、审判和检察职能,服务与保障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有效运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基层监察监督网络,提升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的监督质效。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在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中创新与提升多元化纠纷调解质效。发挥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村级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人大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制度优势,各镇人大要发挥镇(村)人大代表联络家(站)作用,调动人大代表中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引领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学习领会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的实质内涵,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法治建设的“带头人”、道德风尚的“先行者”。依法开展代表志愿服务、视察调研、“代表月监督”等人大活动,当好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的体验者、宣传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监督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走深走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全市上下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戮力同心、担当善作,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工作“清单化手册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琼海争当滨海城市带建设“优等生”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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