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旗帜鲜明抓好巡察整改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4-02-29 20:58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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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融媒  王德友 吴清珊 郑伟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潭门镇、中原镇、大路镇、万泉镇及下辖村(居、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议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巡察中也发现,有的党组织统筹谋划乡村振兴产业不科学,指导不到位,经济效益不明显;有的党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存在“三过”问题;有的党组织对乡村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目的是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抓好巡察整改,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主责,要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镇党委要对村(居、社区)巡察履行双主体双整改的责任,切实领导指导村(居、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村(居、社区)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压实整改各方责任,促进同向发力推动问题解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整改销号,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对典型的案例要通报曝光。市委巡察办要做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定期汇总整改情况向市委报告。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接下来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为琼海争当海南滨海城市带建设“优等生”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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