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未”爱发令 为孩子健康成长撑开司法“保护伞”

发布日期:2024-06-20 21:55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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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琼海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一起未成年案件中被告管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孩子健康成长撑开司法“保护伞”,对家庭教育确认的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督促,责令其积极履行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该未成年案件为未成年校园霸凌事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管某并非其监护人(父亲)直接照顾,而是被完全托付给被告管某的祖父照看。管某的监护人缺乏对管某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的关爱,对管某的照护严重缺位。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在该案调解后,承办法官向管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沟通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管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亲子陪伴增进父子间感情等。

(李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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