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件

发布日期:2024-07-09 09:40 来源: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专门盗窃停车不拔钥匙或把钥匙留在车上的电动车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胡某某先后在琼海市长坡镇各街道路口徘徊,发现未拔钥匙或把钥匙留在车斗里的电动车便将其盗走。3个月期间共计盗走电动车3辆,并以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2024年1月31日,公安机关将胡某某抓获归案。2024年4月27日,胡某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琼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及从轻处理;具有盗窃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退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胡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市法院)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