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子仪 11月8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琼海市商务局获悉,近日,琼海开展“助力灾后重建 共创美好生活”惠民活动,将对1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购买新车、电动摩托车、家具家电等受灾群众给予相应补贴。
据悉,凡在琼海市公开征集的汽车销售商户购买新车,且在琼海市公安交管部门上牌的受灾群众,根据购买新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予以相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汽车售价在5-10万元(含),可获得1500元现金+1500元二次消费券,名额为1600个;汽车售价10万元以上,可获得2500元现金+2500元二次消费券,名额为1440个。二次消费券为50%立减券,用于发布的餐饮零售商户。每人仅可申请一次。
受灾群众在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合作平台(合作平台待遴选后发布),进入琼海市政府消费券专区,根据提示上传:个人信息、琼海市受灾群众资格认定表、购车银行卡pos交易小票、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注册日期、车辆识别代号、发票信息。审核通过后将获取政府补贴。
在新购电动摩托车方面,在琼海市公开征集的电动摩托车销售商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新车的受灾群众,按程序通过合作平台(合作平台待遴选后发布),并经审查通过后可获取新车销售价格(以销售统一发票为准)的20%现金补贴,最高1000元。补贴资金总额200万元,领完即止。每人仅可申请一次。
受灾群众在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合作平台(合作平台待遴选后发布),进入琼海市政府消费券专区,根据提示上传:个人信息、琼海市受灾群众资格认定表、有效支付凭证、购车人本人亲笔签名的《信用承诺书》照片、销售发票、电动摩托车产品合格证、电子行驶证信息等,上述信息须保持一致,审核通过后将获取政府补贴。
此外,在符合条件的家居家电销售商户购买家居(家具、灯具、淋浴椅、座便凳)家电产品的受灾群众,可申请购买产品价格总额(以开具的销售发票为准)20%的市级政府补贴,每户仅可申请一次,最高可享受1万元。
申请补贴的受灾群众凭借受灾佐证材料,购买后开具的购物凭证(购物小票、销售发票)向其所在地村(居)一级单位提交申请初审,经镇(区)政府复审后提报至市商务局进行平台方数据比对与终审,审核通过后将获取现金补贴,补贴发放名单定期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贴资金总额1600万元,领完为止。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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