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推动党建与审判工作“双融双促” 市法院下村巡回审判 集体经济纠纷并开展普法宣讲

发布日期:2025-07-04 09:43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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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融媒  陈卓 韩鹰畴  为推动党建与审判工作的“双融双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6月27日上午,市法院在中原镇山仙村上村村民小组开展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及普法宣讲。

此次审理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中,原告杨某因夫妻投靠于2024年8月将户籍迁入被告村民小组。2025年2月,该村分配征地补偿款时,以杨某不符合成员资格为由未向其发放,杨某遂提起诉讼。法庭审理查明,杨某虽户籍在村,但未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未依赖村集体土地保障基本生活。其配偶严某系退休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同样不具备该村成员资格。法庭认为,杨某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规定及村分配方案,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巡回审判后,市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民法典普法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此次行动是市法院“党建+巡回审判”的生动实践,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司法服务效能,探索“红色法治”品牌建设,让党旗飘在审判一线、党徽亮在群众身边。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符儒超表示,开展“党建+巡回审判”是践行“党建引领司法”的根本要求,通过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乡村,在一线办案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破解基层治理的“痛点”。

市领导颜业礼、市法院院长王之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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