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满丽娟向我委申请备案中医诊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备案中医诊所的有关备案内容公示如下。
备案医疗机构申请人:满丽娟;
备案医疗机构名称:琼海嘉积满丽娟中医诊所;
备案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琼海市嘉积镇元亨街104号;
备案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备案医疗机构床位:0张;
备案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备案医疗机构投资总额:拾万元人民币;
备案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琼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要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7日-1月13日),从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医政科据实反映。
医政科联系电话:0898-62824081
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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