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的认定,保障经济困难用户获得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2个月。
监督投诉电话:0898-62813385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 ||||
序号 | 受援人姓名 | 案由 | 经济状况诚信承诺 | 受援时间 |
1 | 王春媚 | 劳动争议纠纷 | 受援人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2025.9.2 |
2 | 黎业宁 | 抚养费纠纷 | 受援人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2025.9.4 |
3 | 王位芳 | 离婚纠纷 | 受援人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2025.9.8 |
4 | 王金姨 | 劳动争议纠纷 | 受援人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2025.9.8 |
5 | 符开妹 | 劳动争议纠纷 | 受援人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2025.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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