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14年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发布日期:2018-12-07 12:17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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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14年结核病免费治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国营农场: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14年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2014年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琼海市结核病防治行动计划( 2013-2015年)》(海府办[2013]12号),遏制我市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结核病免费诊治政策。根据项目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促进《琼海市结核病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5年)》目标的实现,减少我市结核病感染、发病与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12个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和3个国营农场,市人民医院为我市结核病免费诊治定点医院。

(二)项目内容

1. 患者免费诊断

对到市人民医院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含我市本地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结核病诊断检查,包括提供1次胸部DR检查和1次痰涂片检查。据估算,每检查7例可疑者,可发现1例涂阳肺结核患者。

2. 患者免费治疗及检查。

(1)门诊治疗:对确诊的我市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含我市本地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由市人民医院提供免费的门诊治疗和随访检查,主要包括:由省免费提供统一标准化疗方案所需的抗结核药品;门诊治疗期间提供3次痰涂片随访检查,疗程结束时提供1次胸部DR检查。

肺结核患者的治疗一般以不住院化疗为主,采用国家标准化疗方案,在市人民医院接受规范的门诊治疗管理。

(2)住院治疗:需住院治疗的我市本地户籍人口中,参加医疗保险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和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涂阳肺结核患者均可在市人民医院免费住院治疗2-3周。此类人员住院市人民医院不得收取住院押金,结核病合并症的住院治疗和非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不属于项目免费范畴。

3.高二年级在校学生免费筛查。

在高二第一学期为全市在校高二学生提供一次免费结核病筛查,筛查项目为肺部DR,由市教育局负责登记造册和组织安排,市人民医院负责开展筛查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办、卫生、财政、人社、民政、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琼海市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同时负责高二学生免费结核病筛查组织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加大对贫困结核病患者救治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救治范围,提供医疗救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抗结核药品销售和质量的管理;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开展项目的公益性宣传,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项目信息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市合管办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质量控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技术培训、现场督导、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上条件规定的患者住院治疗费用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合管办按相关政策报销,患者个人支付部分由市人民医院先垫付,市人民医院持患者住院发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费用清单等有关凭证到项目办报账,相关项目经费从2014年市财预算“琼海市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和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中开支。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内的各项工作在2014年内完成。

五、项目监督和评估

市项目办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并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4年琼海市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4年琼海市结核病免费诊治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符传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甘     市卫生局局长

吴兆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彭时兴   市卫生局副局长

曾繁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文超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曾维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达桢   市民政局副局长

     琼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孔芳慧   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市广播电视台

王小雄   市人民医院院长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符贻川   市合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王立同志兼任项目办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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