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海南省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琼商消〔2024〕12号)、《海南省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琼商消〔2024〕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改革,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我市消费潜力。力争到2024年底,报废汽车更新1000辆,按每辆新车15万元销售均价测算,预计带动消费1.5亿元;汽车置换更新2500辆,按每辆新车15万元销售均价测算,预计带动消费3.75亿元;废旧家电换新20000件,按每件3500元测算,预计带动消费7000万元;电动自行车换新5000辆,按每辆2000元测算,预计带动消费1000万元;家居家装换新5000户,按每户2万元测算,预计带动消费1亿元。
二、加大汽车报废与置换力度
(一)加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
1、贯彻执行国家以旧换新统一政策。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家规定的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1.5万元。消费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补贴。
2、实施我市报废汽车更新政策。对符合国家报废更新政策,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另外可享受市级补贴2000元/辆。安排政府资金200万元,补贴新购置汽车1000辆,补完为止。以下两种方案由消费者任选其一:一是给予个人消费者政府补贴2000元,其中1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另外1000元通过购车企业联合保险机构推出不少于“3000元+1000元”购车大礼包的形式发放(其中,汽车免费保养券3000元、上牌费用减免券和保险服务金额减免券1000元)。二是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银行方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新汽车,可获得2000元的政府贴息补贴及银行购车大礼包。鼓励参与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开展相对应的让利优惠促销活动。我市报废汽车更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凭借汽车报废及购买相关凭证向合作平台提出申请,平台推送至市商务局再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二)加大汽车置换更新力度。
1、贯彻执行省汽车以旧换新统一政策。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对自2024年5月15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补贴标准为: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15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18000元;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19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补20000元。置换更新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实施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10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13000元;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14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补15000元。消费者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申请补贴。
2、实施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对符合省汽车以旧换新统一政策,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相应补贴。在享受省补贴的基础上,另外可享受市级补贴2000元/辆。安排政府资金500万元,补贴新购置汽车2500辆,补完为止。以下两种方案由消费者任选其一:一是给予个人消费者政府补贴2000元,其中1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另外1000元通过购车企业联合保险机构推出不少于“3000元+1000元”购车大礼包的形式发放(其中,汽车免费保养券3000元、上牌费用减免券和保险服务金额减免券1000元)。二是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银行方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新汽车,可获得2000元的政府贴息补贴及银行购车大礼包。我市报废汽车置换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凭借汽车置换及购买相关凭证向合作平台提出申请,平台推送至市商务局再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三、加大家电产品支持力度
(一)执行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执行《海南省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琼商消〔2024〕25号)文件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指定家电产品给予一次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指定家电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件,每次补贴不超过2000元。活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平台申请补贴。
(二)实施我市家电产品换新政策。
对在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符合省以旧换新政策的家电产品的个人消费者,单笔订单金额满2000元,发放二次消费券,每张面额30元,使用规则为每消费满100元抵扣30元,购买每件家电产品发放消费券价值最高不超过120元即4张,使用范围为符合条件且入驻合作平台的餐饮、零售行业商家。家电产品换新联动活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安排政府资金120万元,补贴新购置家电10000件,补完为止。
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执行省级电动车以旧换新政策。
执行海南省商务厅发布《2024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对个人消费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800元。对不属于上述定额补贴条件的,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元。上述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补贴。个人消费者交回旧车与购买新车,不分先后顺序。消费者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申请补贴。
(二)实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对在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符合省以旧换新政策的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二次消费券,每张面额30元,使用规则为每消费满100元抵扣30元,购买每辆电动自行车发放消费券价值最高不超过120元即4张,且不超过电动自行车价格的10%,使用范围为符合条件且入驻合作平台的餐饮、零售行业商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换新联动活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安排政府资金60万元,补贴新购电动自行车5000辆,补完为止。
(三)鼓励企业开展配套活动。
支持参与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上门免费回收,换新消费抽奖,车辆保险免费,随车附赠配件大礼包等配套活动。
五、支持家装家居产品换新
(一)落实省级家装家居换新政策。
执行《2024年海南省支持家装家居产品换新实施细则》,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指定家装家居及适老化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次,每类补贴不超过3000元。活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平台申请补贴。
(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家装家居金融产品。
支持我市金融机构向上级主管申请开发符合我市的家装家居优惠金融产品。对在符合条件的家装家居企业购买符合省以旧换新政策的家装家居产品,且在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家装家居(含装修)金额不少于10万元,贷款期限不少于1年的个人消费者,发放一次性政府贴息补贴1500元及银行大礼包。每人限领一次。活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安排政府资金150万元,补贴家装家居贴息1000人,补完为止。
以上叠加政策补贴,合计资金1030万元,资金实际使用根据各项政策实施情况调整调配,将另出台《实施细则》指导实施。
六、营造火热宣传氛围
通过政策宣传营造以旧换新良好氛围,让全市17万户、53万人民群众了解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感受到政府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推动以旧换新政策深入群众,保障以旧换新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新闻媒体宣传。宣传部门要统筹建立主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阵地,设置“两新”政策专栏制作宣传短视频,加强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策宣传,明确告知消费者补贴获取途径。同时,结合中秋、国庆、“双十一”等重要节庆开展主题促销活动,扩展消费场景,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切实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能力。
(二)部门联动宣传。工信部门确保三大运营商以发送短信方式提醒消费者,动员消费者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务部门鼓励各参与活动销售企业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以短视频、图文推送等多种形式进行活动推广,全面展示琼海市差异化、优势化促消费活动内容,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乡镇属地宣传。各镇(区)要以村小组、社区为单位,组织人员走村入户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宣讲,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内张贴以旧换新政策,同时在群众聚集地张贴宣传标语,在LED显示屏及社区微博、QQ群等媒介上宣传以旧换新政策内容,让群众了解以旧换新政策,夯实落实以旧换新政策的群众基础。
(四)完善考核机制。商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镇(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宣传活动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给予完成度前三名的镇(区)额外奖励,对完成较差的通报批评。
(五)安排经费支持。提前安排各镇(区)0.5万元活动经费,支持各镇(区)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对完成度前三名的镇(区)分别给予额外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安排3万元,由科工信局协调三大运营商发送提醒短信等工作;安排5万元,由市商务局统筹保障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居等消费品下乡镇、进机关、进小区宣传促消费活动;安排5万元审计费用于第三方全程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合计安排资金21.8万元。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琼海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责任人员。要加强部门联动、市镇(区)联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本方案制定工作落实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部门严格落实本方案有关措施,简化补贴申报流程,加快补贴联审发放;加强参与相关活动的市场主体监管,严格审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补贴资金使用,落实补贴资金使用事中事后审计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查处。
(三)加大金融支持。支持我市各银行机构依法合规通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灵活偿付等措施,为购买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及家装家居产品等提供金融服务,形成多样化的金融支持组合包;综合分析个人消费者征信问题,可采取担保、抵押等灵活方式支持贷款购车,加力助推消费品以旧换新。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选择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及时跟踪问效。商务局要统筹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完善“周报告、月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开展自评自查,把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相关情况及时报市商务局。
本《方案》印发后,原以市商务局名义印发《2024琼海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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