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5-00051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主题词:无偿献血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种高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提倡18-60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献血。为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临床血液安全供应,经市政府同意,定于5月20日开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日期:2025年5月20日。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左侧(档案馆前)。
二、活动参与单位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组织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组织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武警、消防、省市双管单位、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
三、献血注意事项
1.参加献血的人员,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献血证》登记献血。
2.献血年龄18-60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
3.体重:男性≧50kg;女性≧45kg。
4.献血前两餐不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和熬夜,切忌空腹献血,女性经期前后三天不宜献血。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动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指定专人落实,各单位参加此次献血活动的人数应占本单位健康适龄干部职工总数20%以上,并能具体做出有效组织报名,确保无偿献血活动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利用本单位的LED屏播放无偿献血宣传片,调动干部群众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琼海市融媒体中心要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形成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落实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献血工作按时完成。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规定,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无偿献血后,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休假2日,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无偿献血人员的休假时间。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李胜利,13976570192;省血液中心琼海分中心严智,1337991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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