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最低参考价》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58-3/2026-00002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0日 文 号:海府办函〔2026〕8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主题词:经营权流转;农村林地;参考价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最低参考价》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6〕8号
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琼海市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最低参考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最低参考价
为规范引导和积极推进全市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动林业规模经营,助推现代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南省农业开发用地管理若干规定》《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集体土地流转合同的通知》要求,在《琼海市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指导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最低参考价。其具体最低参考价如下:


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琼海市范围内农村林地经营权流转用于林业开发的行为,参考价格均来源根据各镇林地流转价格实际调查成果拟定,流转价格受市场变化等因素有关,在实际工作中尊重流转双方意愿,最终流转价格应由双方协商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本参考价。农村集体所有未发包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含农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需进入琼海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已发包的林地经营权流转鼓励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最终价格以市场成交价格为准。
二、本参考价中的林地指《琼海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中的规划林地和已取得林权证的林地,现状已种植经济林木的园地(不涉及国土三调的耕地、荒地)可参照执行。
三、对于村集体内部的林地流转可经2/3以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后可按下浮20%的参考价签订合同。
四、林地经营权流转一年以上的,流转双方要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规范性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五、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六、本标准由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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