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琼海市财政局 关于因灾紧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452/2024-0015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4日 文 号:海住建函〔2024〕781号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主题词:各相关单位、镇政府,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紧急效能,在灾后尽快恢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琼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一次排查、分类维修、分类申请”的原则,现就因灾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灾后紧急动用维修资金情形
因灾发生下列情形,可以不经业主表决同意,可以申请紧急动用维修资金:
(一)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电梯故障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安全的;
(二)屋面、外墙损坏造成严重渗漏,影响房屋安全的;
(三)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等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的;
(四)楼体外立面或者楼梯间、公共走廊的瓷砖等装饰层发生脱落或者存在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六)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二、申请紧急动用维修资金条件
因灾造成已过保修期的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受损且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和安全,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涉及业主等申请人(以下统称申请人)根据维修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紧急动用维修资金。
三、申请紧急动用维修资金准备工作
申请人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受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出检查结果认定意见和处置建议,出具《受损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现场检查清单》(附件1)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四、申请紧急动用维修资金主体
未成立业主大会或未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
已成立业主大会或已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
五、灾后紧急动用维修资金流程
(一)制定维修资金紧急动用方案进行公示
申请人制定小区维修资金紧急动用方案(附件2),方案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内容、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确定施工单位方式及结果等,同灾情受损影像材料等内容一并在小区公示栏、楼道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及通过业主微信群方式向相关业主公示。
(二)提交维修资金紧急动用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维修资金紧急动用申请表(附件3);
2.受损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现场检查清单(加盖专业机构公章);
3.维修资金紧急动用方案;
4.物业服务合同(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提供);
5.灾情受损影像材料;
6.维修项目预算书;
7.共用设施设备是否过保修期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供电系统设备、二次供水系统设备发生故障的,申请人可根据紧急情况实际需要决定在公示时提前开展抢修。申请人决定提前开展抢修的,应采用在楼栋单元明显位置处张贴、向相关业主群发送消息等方式向业主发布抢修公告,通过拍照、视频或邀请相关业主现场见证等形式将维修过程、修复结果及时告知业主。申请人可在抢修期间或抢修结束后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三)组织紧急施工及竣工验收
紧急施工完成后,申请人组织施工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四)及时拨付紧急维修资金
申请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进场后,可按预算价的50%申请预付款拨付给施工单位购置材料。维修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开支,原则上不得超过维修预算的5%。
灾后紧急动用维修资金项目预(结)算书均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竣工后,申请人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并将项目竣工验收表(附件5)、项目结算审核书、费用分摊清册等材料向业主公示。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申请拨付:
1.维修资金拨付审批表(附件4);
2.项目预算书(申请拨付预付款或进度款时提供);
3.项目结算审核书;
4.发票;
5.项目竣工验收表(申请拨付结算款时提供);
6.费用分摊清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提供);
7.专业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检查结果意见书(申请拨付结算款时提供)。
六、成立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监督小组
申请人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组织成立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监督小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代表组成。负责对紧急动用维修资金事项进行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合理动用资金。经专业检测或检查确已损坏的,申请人要制定合理可行的处置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为小区恢复正常生活提供保障。维修资金可用余额不足的,由业主自筹解决。
(二)积极参与监督。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紧急动用方案制定、施工单位选择、维修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实事求是监督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的使用。
(三)遴选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由申请人自行询价、组织比选等方式确定。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没有建立维修资金动用施工单位库,也不向任何项目推荐施工单位。
(四)确保施工安全。申请人组织施工时要落实安全保障,注意施工人员安全,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八、工作要求
(一)靠前服务指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到受灾小区实地查看,了解受损情况,现场指导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对维修完成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保障业主知情权。加大公示力度,申请人及时向相关业主发送紧急资金动用告知短信息,提醒业主关注正在紧急申请的动用项目,保障业主知情权。业主对灾后紧急动用维修资金项目有异议的,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真回复作出解释。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灾后受损的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抢修工作,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尽快恢复受灾小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违规行为查处。对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骗取、挪用维修资金的,依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或业主可拨打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联系电话(附后)咨询相关办理流程。有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栏或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
办理地点:琼海市金海路149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一楼市场与物业股。
咨询电话:0898-62924917
附件:1.受损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现场检查清单
2.维修资金紧急动用方案公示
3.维修资金紧急动用申请表
4.维修资金拨付审批表
5.项目竣工验收表
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琼海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住建函【2024】781号附件1)受损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现场检查清单.docx
(海住建函【2024】781号附件2)维修资金紧急动用方案公示.docx
(海住建函【2024】781号附件3)维修资金紧急动用申请表.docx
(海住建函【2024】781号附件4)维修资金拨付审批表.docx
(海住建函【2024】781号附件5)项目竣工验收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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