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39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办事透明度的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公开办事制度
1、全局主要业务实行“三制”办事制度、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向社会承诺服务。
2、所有报件必须由窗口接收办理,统一由窗口进、出,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接受客户的报件办理。
3、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凡属局内的重大工作,如征兵、招工、招干等都必须公开向职工公布。
4、实行局务办公会议定期召开制度,凡局内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等都必须经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二、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但对涉及金额较大的(超过5000元),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财务收支情况实行通报制定,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通报,每季度向局班子成员通报,每半年向全体职工通报财务收支情况。
3、财物购置实行报告制度,凡需购置的财物须事先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主任向局长请示同意后,由办公室派员(2人以上)统一购置,条据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建设行政管理事项,以市政府和规划建设局的名义做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事项,一项都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政务公开要具体做到三点要求:
1、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开、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要实行公开。
2、要讲实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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