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服务承诺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40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的意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推进“建文明窗口、树行业新风”建设,根据《琼海市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项目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4、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公共、私人);
6、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核准备案;
7、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8、私宅规划用地审查;
9、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核准备案。
二、承诺标准
(一)服务态度标准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顾全大局的观念,工作人员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贯彻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热情周到接待来访、办事的客户或群众。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有问必答,回答或说明问题要热情、耐心、细致,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3、办事做到高效率、快节奏,无论大事小事一视同仁,认真办理。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续完备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手续不全的,一次讲明如何补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能办的,耐心解释清楚。
(二)廉洁自律要求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廉洁、勤政、高效、遵纪守法。
2、工作人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在公务活动的过程中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拖”。
3、工作人员不得在工程监督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和偏袒或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对工程质量的投诉,要认真查核,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戴证上岗或出示有关证件,态度严谨、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5、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挂牌办公。严格按规定收费,不超标收费或硬性摊售,坚决廉洁服务。
6、工作人员必须勤恳服务,熟悉和正确掌握建设行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精通业务,求实高效。
(三)业务服务标准
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公共):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私人):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7、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核准备案: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八个工作日内完成;
8、私宅规划用地审查: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9、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核准备案:申报资料齐全,自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投诉与监督
上述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有客户认为责任部门未能履行承诺,可向责任部门负责人投诉,如投诉人对责任部门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仍不满意,可直接向规划建设局局长投诉。
四、违诺责任
1、如责任部门工作人员的原因在工作中给办事的客户造成不便或者麻烦的,要诚恳地向客户赔礼道歉。
2、因个人主观条件,未能按承诺时限完成服务项目审批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直接追究责任,公示批评,限期整改。
3、如有利用工作之便,对办事客户“吃、拿、卡、要、拖”和收受礼品、谋取私利的,除责成相关人员向客户赔礼道歉、退回脏物或钱财外,一次扣除当事工作人员半年奖金;二次扣除全年奖金;三次除扣除全年奖金外,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或劳动纪律处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违背本承诺给客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我局依法予以赔偿并向责任人追偿。
五、其它
1、申请单位或客户提交证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计入承诺时限。
2、申报项目需向上级报批或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的,不计入承诺时限。
3、上述承诺若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时间顺延。
4、承诺时间,指办事答复的最后时限。提前办完手续的事宜,由相关工作人员通知申请单位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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