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42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
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建设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转变作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完善行政审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本局职责工作范围内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本制度,形成审批、催办、督办、保障、问责联动机制,确保审批工作高质高效。
二、审批机制。审批机制按照受理(办结)——业务股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流程进行。特批项目实行联审制审批。
(一)窗口受理(办结):所有申报项目实行窗口一站式受理(办结),办理时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受理条件和必备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办件当天转有关业务股室办理,并向局党委、纪检组、办公室报送当天的《琼海市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办理催办督办情况登记表》,然后每周五累总报送一次。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或退出办件。
(二)业务股室审查:业务股室接到办件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办意见(经办意见必须两个经办人签名)和股室统一审查意见(由股室负责人按股室统一的审查意见填写股室明确意见),如审查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在填写审批表的同时拟写办件答复意见,并同时呈分管领导审核。
(三)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接到办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呈局长审批。
(四)局长审批:局长接到批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联审制审批:在特办项目审批时,实行审查、审核、审批联审会议制。需要联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提出,局长审定后1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会议进行当天审批。联审会议由业务股室组织汇报。
(六)各业务股室(站)、窗口、档案必须做好相关审批的统计工作,每季度向局上报一次审批情况。
三、催办机制。窗口受理转件后,必须跟踪办理,每周向局领导及相关股室列表上报跟踪办理情况,办公室根据窗口跟踪办理情况进行催办,各业务股接到催办后必须加快办理速度,不得超期办件。
四、督办机制。行政审批由局纪检组督办,从窗口受理到办结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间、程序实行全程督查督办,每周通报一次督办情况,杜绝超期审批。
五、保障机制。对行政审批实行专人专用车保障服务,安排专人登记接转和专车接送办件,确保行政审批办件登记清楚、流转有序。
六、问责机制。对行政审批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责任节点,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共琼海市委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转变作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的问责规定予以问责。实行问责时,由纪检组进行调查,提出问责意见报局项目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通过设立投诉箱、投诉电话(纪检组62925869)、网上投诉、信访举报、现场调查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实行问责。
七、例会机制。每周的星期一召开班子或班子扩大会议,检查上周行政审批工作和提出本周工作安排。会上由各分管领导汇报上周行政审批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本周工作安排。纪检组在会上通报行政审批及相应工作督办情况。
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转变作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具体抓好转变作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本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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