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行政过错和责任追究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46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行政过错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部门行政管理,确保依法行政,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职责,致使工作失错和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二、项目审批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凡超时者,给予行政警告,一年内三次超时者,扣发当年奖金,并重新调整工作安排。
三、因工作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或审查过失,而造成客户利益受损失的,当事人应给予客户赔偿,赔偿金额视其损失情况由局审定。
四、有关各项的具体审查事项,由局各有关股室按职能制定制度,按制度进行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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