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首问负责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47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办事效率,营造一流的办事软环境,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更好地为民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到我局办事的客户,询问到的第一位干部职工即为首问第一责任人,其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全权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为来访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二、接待来访客户要文明用语,语言不得生硬、粗暴、庸俗,语气要平和,语言要简洁,态度要真诚,解释要清楚,回答要准确,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
三、第一责任人必须耐心细致地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客户需办理有关手续且属本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按规定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拖延或拒办。
四、如客户提出的问题不属自己经办范围内的事,第一责任人必须将办事客户介绍或带到分管领导或承办人办公室,如果分管领导或承办人不在,应积极帮助联系,如确无法联系到分管领导或承办人,其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在半天时间内转告分管领导或承办人办理。
五、如果客户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或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处理,应向客户说明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具体办理方法。
六、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不仅熟知本岗位工作业务,还须熟悉其他工作业务,以便对客户做到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帮必果。
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度,凡因个人原因给客户造成麻烦的,应向客户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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