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52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依照本规定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并有责任要求他们遵守本制度。
二、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益关系的事项应予避: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即建设行业)经商、办企业。
四、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其领导的名义和影响为自己办事或谋取个人利益。
五、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私自接受他人赠送给领导的礼品、有价证券等,如确无法拒绝旦无法归还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将接受的礼物上缴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六、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配备给领导的工作车辆,确需用车须领导同意,并缴交油料费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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