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56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信访工作是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一项经常性的政治工作和重要的群众工作,是各级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信访工作是每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一、党政一把手职责:党政一把手对本部门信访工作负总责;主持研究分管信访工作领导提交的信访工作会议;及时阅批群众来信,并及时交办;带头督促其他领导成员执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制定;对上级领导指示给本人办理的信访和其他重要信访件,及时落实专人查办;负责协调、督办、审结,必要时亲自调查处理,并按批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报结;经党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热情指导信访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对本部门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规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会议精神;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定、检查和评比;负责本部门年度信访工作的部署和总结;牵头协调、处理上级领导批示的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件;及时交办信访件,并负责审结和处理落实;负责抓好本部门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对本部门信访工作实行具体指导。
三、工作人员职责:遵照领导的批示,负责处理落实信访件;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和本部门对有关信访问题的调查,协同做好落实处理工作;对重大信访件做到及时汇报;及时汇报信访事件处理过程;做好排查摸底和预报,把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奖惩
1、对信访工作先进事迹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查处:
(1)对群众上访应接待而未接待的或处理不当的,使群众多次上访并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不注重调查研究,主观臆断地制定政策或作出决定,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
(3)发现群众集体上访苗头和可能出现集体越级上访,不及时报告跟踪处理,以致误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对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决定的信访问题,顶着不办,延误时机,小事酿成重大事故的;
(5)对承办、协办的信访问题,拒不承办、协办,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
(6)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信访问题,不向上级或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长期积压不办的;
(7)把群众举报的信件转到当事人手中,造成后果的;
(8)处理信访案件徇私舞弊,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
(9)丢失、隐匿、销毁或伪造来信人信件、证件的;
凡是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或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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