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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保密制度

索引号:-008207452/2019-00359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4年08月1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1日 主题词:

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保密制度

  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保密制度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局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局党组领导下,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保密教育和监督工作,各股室站负责人按照局保密制度,抓好本股室站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规定,及时对本局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和事项严格确定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三、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四、本局保密工作的重点部位是:

  1、局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打字复印室;

  2、各股室站的文件、资料、档案柜;

  3、各股室站的电脑内部资料。

  五、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2、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3、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4、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5、不携带秘密文件、档案、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或复印;

  6、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8、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办私事和出入公共场所;

  9、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六、在宣传报道工作中,提供或发表属于国家秘密的计划统计资料和有关事项,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请局领导或上级保密部门批准,凡不宜作为新闻公布的,不得擅自公布。

  七、加强秘密文件的管理,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控制文件使用范围;带有密级的文件的复印,按照省市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各股室站如需传阅中央和省市的涉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放,并按期交还局办公室。各种秘密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按时收退、归档、销毁。一旦发现文件、内部资料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七、凡召开有秘密内容的重要会议,要提出保密要求,提醒与会人员遵守会议保密纪律。

  八、局及局各股室站要采用多种形式,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局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保密工作;遇重大节日,必须进行全面的保密检查清理,做好保密工作。

  九、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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