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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琼海市2026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207006/2026-00031 分  类: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琼海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主题词:

琼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琼海市2026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第40号令)省交通厅 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交规字2022463号)、《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人才局通〔20254)、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交人教2026299号)、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规范我市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 2026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等在职在岗的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申报渠道

(一)申报人应按人事隶属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履行申报审核、公示和推荐等程序。

(二)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市工作),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需提供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各具有自主评审权限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受理。

(三)申报人应根据岗位属性进行申报,一般一人申报一个 职称(国家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任现职以来考核等次称职(合格以上)。

(二)业绩及其他条件

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交规字〔2022463号)、《关于调整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外语和计算机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交运科〔201755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 2026 12 31 日。

对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满2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可在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缩短1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依据评审标准择优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工作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报送相关材料。

(一)参加职称评审的推荐函、参评人员推荐表(单位应当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后择优推荐人选,附件1)、公示证明材料(附件2)。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岗证明和证明,及申报人员的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

(二)《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3)。

(三)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4)。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五)一张1寸彩色蓝底照片(用于办理职称证书),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单位,用信封装好,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六)诚信承诺书(附件5

(七)有关工作经历、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材料均需提供查重证明

五、材料审核

(一)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XXX日至 XX),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相关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我局(材料填写、装订、报送注意事项等要求详见附件6)

(二)申报材料由我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审。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申报人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由评审单位通报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六、材料受理及评审答辩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6921日至30(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57号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三楼大办公室,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0898-62922325

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纸质版材料收集汇总后,由单位指派专人统一报送至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同时将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7)、申报人员个人综述电子版和所发论文电子版(附查重证明)一同发送至电子邮箱:qhjt62922325@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职称评审+单位+姓名+电话”字样。

评审答辩计划于 202611 月中下旬至12 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认定材料

国家承认的全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本专业毕业生,首次申报职称评审且符合认定条件,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详见附件8、附件9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职称评审将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材料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线上申报通过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202.100.247.254:8001/jxjy/homepage)登录。各用人单位应在登录入口选择“单位”注册后登录,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选择“个人”注册后登录(应在单位注册后)。系统账号实行实名注册,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优先。用人单位应认真核实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对单位所出具的考核、公示、推荐意见负责。对违反规定推荐申报人员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择优推荐参评人员。

(三)同专业不同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须转评后方能按规 定申报高一级职称。2022 年 11 月 7 日以前已在我省公路养护岗 位工作的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岗位实际情况直接申报相关专业高一级职称。符合我省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规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以考代评的职称证书且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具备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条件时,可持该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符合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贯通条件的,可持技能等级证书及有关材料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参评人员推荐表

2.公示(模板)

3.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5.诚信承诺书

6.有关材料填写、装订、报送注意事项

7.2026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

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

8.琼海市交通运输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清单    和流程

9.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

                                琼海市交通运输

                                 2026810


附件1.参评人员推荐表.doc
附件2.公示(模板).doc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4.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wps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有关注意事项.doc
附件7.2026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8.琼海市交通运输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清单和流程 .doc
附件9.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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