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组织开展“教育帮扶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qhsxczx001/2022-00051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琼海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文 号:海振〔2022〕32号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主题词: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教育帮扶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村民重视教育的宣传引导工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定组织开展“教育帮扶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教育适龄子女的农户家庭,特别是监测对象家庭。
三、参加人员
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和队员、帮扶联系人。
四、有关要求
(一) 各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发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双联双帮”工作机制,组织干部入户走访,了解掌握农户家庭教育适龄子女就学情况,积极宣传省、市有关教育帮扶政策,引导家长重视子女教育,对存在就学困难的家庭要进行登记,8月15日前列出帮扶计划,8月30日前落实帮扶措施。
(二) 各镇要组织督促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掌握所在帮扶村、帮扶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条件的中、高职学生就学情况,积极动员帮助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引导鼓励未能升入高中、大学的学生继续接受职业教育。
(三)各镇要主动对接市教育局以及当地学校,加强信息比对,沟通协调。对符合纳入监测条件的家庭要第一时间纳入并采取帮扶措施。对存在就学困难的农户家庭,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解决上学问题,帮助2022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家庭子女申请“爱心助学子 倾情育英才”捐资助学金。
(四)各镇要总结好的做法于9月5日前将统计表(附件)和“教育帮扶”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qhszcgzd@163.com。
琼海市乡村振兴局 琼海市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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