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水务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2015年琼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的通知》进行梳理总结,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工作动态23条;单位内设机构1条;领导分工调整1条;预决算公开1条;办事指南33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我局实际,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我局业务实际,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或减免的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决定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大项25项,小项33项。2015年来,我局窗口共受理审批事项54件,办结54件;收取水规费259.82万元。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数量为零起。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我局一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但我局业务多、工作任务重、编制少,具体负责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也均为兼职人员,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等问题。我局已经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提议,增加编制,进一步解决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同时,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开拓咨询服务一栏,2015年来共收到3条互动管理信息数,并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随着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省水务厅为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省实际,不断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根据省水务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多次召开的行政审批相关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精简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等一条龙服务工作,结合省水务厅等职能部门下放的投资审批(查)事项,经我局领导班子多次会议研究,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决定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大项25项,小项33项,在原来审批事项的总数上增加10项,并报送市政务中心、市编办和市法制办进行备案公开。
2、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部门收支预算、部门 支出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布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在市政府政务门户网站重点项目栏中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表、中央及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计划安排表、为民办实事工程计划安排表进行公布。二是坚持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一月两汇总、一季一总报”的跟踪机制。此外,加强项目日常信息收集工作,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编写项目进展信息,通过市政务网站途径予以公开。
4、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市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目前,我局主要公开领导信息、概况介绍、人事信息、三公经费、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主要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严格信息公开实现,主动更新发布信息。三是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管系统综合管理栏目更新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平台作用,设置咨询服务平台并积极参与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关心的问题。
5、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利用海南省行政审批平台、市政府门户管理平台、省政府信息管理平台、本单位红页网站等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主要公开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办事流程、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二是依托市政务中心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被受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办理环节等内容,申请人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办事员及时受理并登记,不予以受理的窗口办事员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三是重视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答复的期限、答复的形式、留存时间等。
6、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组室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5年我局共办理15件,其中2015年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续办2014年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其中属于项目类12件,其中:要求帮助建设渠道工程的建议6件;要求续建河堤的建议3件;要求解决群众饮水安全的提案1件;其他的建议2件。
15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已于8月下旬全部做出答复,并寄送各位代表。其中2015年12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中,属于“A”类(即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件, 其中,建议5件,提案1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50%;属于“B”类(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6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50%;属于“C”类(即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0件;属于“D”类(即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0件。
续办2014年3件B类代表建议中,属于“A”类(即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占2014年B类建议提案总数的100%。
琼海市水务局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