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琼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索引号:-008207276/2019-00412 分 类:/ 发文机关: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年02月2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2日 主题词:琼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琼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的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社会评议的主体,我委是接受社会评议的对象。
第三条 社会评议的内容。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评议内容包括: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设施、措施是否便捷有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是否依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收费。
第四条 社会评议的方式方法。
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评议。
第五条 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社会评议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琼海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琼海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832261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联系邮箱:qhszfxx@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20200003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20004 琼ICP备2021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