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试行)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市政府各部门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或出台本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或本机关在起草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解读方案经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并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或以本机关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经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
(三)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部门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政府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审查。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可通过各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进行解读。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本机关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重要平台,各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第六条 完善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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