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路镇2024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00820709X/2024-0025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大路镇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主题词:《大路镇2024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稳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推动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强化自我发展能力,达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无缝衔接。依据琼海市乡村振兴局与琼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琼海市2024年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海振〔2023〕48号)要求,综合考量各项目的发展前景、带动效能、前期筹备进展及成熟度等要素,我镇对资金予以科学合理规划。
二、重要意义
充分释放资金使用效能,激活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助力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稳步增收,持续扩充村级集体经济体量,牢筑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坚固防线,全方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三、主要内容
为有力践行该方案,遵循市相关单位指示,将5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进行如下配置:用于大路、堆头、岭脚、蔗园坡4个村发展大路镇莲花种植加工产业项目,以及清廊、石桥2个村发展大路镇热带优异水果种植产业项目,以此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增收与产业的壮大。我镇着重从两方面发力:一方面强化资金拨付监管。依循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原则下达衔接资金项目,切实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以国库集中支付形式拨付至各镇政府与市相关行业部门,并依据用款单位的用款计划与项目实施进度予以支付。另一方面夯实资金公告公示工作。镇政府及相关6个村委会需依循项目库工作规范,遴选库内项目并落实实施前后的公告公示流程。审慎选定带动产业发展的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捍卫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持续为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蓄势赋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高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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