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龙江镇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索引号:008207153/2024-0038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龙江镇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主题词: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龙江镇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按照《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4年海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琼海市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文件要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防疫工作原则,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乡镇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职责,按照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出的动物防疫工作要求,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我镇今年秋季动物免疫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畜牧业生产快速健康发展。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现动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
二、任务要求
按照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我镇今年秋季动物免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坚持母猪生产基地的仔猪基础免疫。做到每头猪均能注射猪口蹄疫,同时注意避免疫苗期间的拮抗作用。
(三)在做好动物免疫注射的同时,切实抓好牲畜二维码、耳标佩带和免疫证明的规范性填写、发放工作,同时加强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三种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的全面调查工作。
(四)在开展动物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发放免疫证明、疫病调查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免疫资料的规范性填写、整理归档和及时将免疫周报表上报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五)严格按照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有关疫苗、耳标、免疫证明、耳标钳和其他防疫用具的组织订购、贮存、发放和登记工作。
(六)今年秋防工作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针,一畜一标一证,应免动物免疫率达到100%,耳标佩带率达到100%,怀孕的、患病的动物可以不注射,以免出现意外事故,但应及时进行登记,待其恢复正常后要及时补免。
(七)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一手抓防治,一手抓生产,结合今年秋防工作的开展,宣传发动和引导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切实做好专业养殖户和规模户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及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秋防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所以要科学安排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的现象。今年秋防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2024年7月下旬,认真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如防疫队伍的组织、疫苗、耳标、免疫证明、免疫资料的领取、注射器械购置、操作技术培训等。
(二)2024年8月1日至9月15日,全面开展我镇动物免疫注射工作,并做好佩带耳标、填写发放免疫证明和原始资料记录等工作。
(三)2024年9月16日至9月24日,进行自我检查,主要是做好查漏补注工作,不留免疫死角,确保“三个”100%,并于9月25日前将免疫资料和工作总结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动物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要组织各村畜牧农技员参加工作部署会和培训活动,加强技术指导,明确任务,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免疫队伍
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兽医技术员和村级防治员是防疫工作的主力军,在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统一指导下,积极组织防疫队伍,进行专门培训,分片包干、逐村逐户开展免疫工作。
(三)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会议、广播、横幅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我镇广大群众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四)建立免疫示范村
建立深造、龙江、中洞3个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牲畜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均达到100%,有效抗体达到90%以上。非免疫示范村的工作要求同样也要达到上述示范村的要求。
(五)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1.免疫原则。
针对规模场的免疫原则:规模场按照该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坚持常年免疫的原则,并对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进行检测,根据抗体水平的消长规律修改相应的免疫程序;针对散养畜禽的免疫原则:散养的畜禽坚持以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的原则。
2.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对7日龄以上的鸡、鸭、鹅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集中免疫。此外每月应定期对新增家禽(主要是种苗)的补免。
(2)牲畜口蹄疫的免疫程序。对所有易感适龄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应对应免家畜定期补免,每半年免疫一次。母猪和公猪每半年免疫一次,母猪最好在配种前期进行,用量为苗猪的2倍。
(3)小反刍兽疫的免疫程序。在羊出生后一个月,进行羊反刍兽疫皮下注射,注射剂量为0.5ml;其他羊也进行0.5ml皮下注射,对于妊娠的母羊酌情进行免疫注射(特别是妊娠2个月后),公羊、母羊每半年注射一次。
(六)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2.检查方法:随机抽样。镇政府将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9个村委会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每个村委会抽查2—3个自然村,约100户。
3.检查内容:上述三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耳标佩带和免疫证明发放情况,以及疫病调查和免疫档案的规范性归档等情况。
(七)总结
镇秋防检查组将认真、细致地深入到各村委会进行秋防工作的指导、检查、评比,并将此次的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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