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龙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龙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龙江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
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二)部署工作任务,促进落实
一是及时公开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财政管理、政府文件、其它需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二是做好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落实我镇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等栏目信息。
(三)建立工作制度,提升质量
目前,我镇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四是完善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由党政办公室人员专兼职负责,部分人员有时忙于办公室日常工作,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导致部分应及时公开的文件未能及时公开,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人员责任制度,明确职责,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进行。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将加强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
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评估考核、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加强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大力办好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正面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努力贴近公众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为导向,加大公开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增强互动交流功能,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4)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6年预算、2016年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已全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