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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潭门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008207268/2022-00276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琼海市潭门镇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文 号:潭党〔2022〕20号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主题词:监测对象;农户;风险;乡村;帮扶措施;监测范围;规模性;公示

了高质量做好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根据琼海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海振[2022]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精准识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我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6700元(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排查中要关注以下9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①所有脱贫户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槟榔产业政策调整引发风险的重点关注对象、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等。主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同时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

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排查帮扶措施与风险原因的匹配性,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联合相关部门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尤其是对前期槟榔种植户的排查情况,研判存在的风险。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

村要根据镇乡村振兴办提供的问题清单和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实地核查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数据。一是核实系统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核实系统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核实数据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核实监测对象消除风险

监测对象消除风险的标准通过帮扶或自身发展,家庭年人均收入稳定超当年度监测范围,“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可以消除风险。

工作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4月30日前完成

镇村层面。430日前制定本镇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举办业务培训,培训到镇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确保做到参与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将排查任务分配到人,确保不漏一户。各村要落实1名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负责集中排查表在海南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7日前完成)

此次集中排查主要以进村入户的方式开展,同时要充分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

1.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调查人员根据安排开展入户排查,入户排查时每户要对照填写《海南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排查表”)。填写排查表要确保农户身份信息及农户家庭情况真实准确,农户类别与填写内容一致。排查的农户属于数据信息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排查人员要在入户时一并做好信息核实核准工作。同时做好农户家庭收入测算工作,填写《琼海市防止返贫监测排查家庭收入测算表》(见附件2),测算周期为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各村委会要对此次采集的年人均纯收入信息进行管理,保存原始材料,待此次集中排查工作结束后,将在此次采集的年人均纯收入信息基础上,对脱贫户开展分类管理工作。

2.对于自主申报的农户、部门筛查预警推送的农户、信访渠道推送的农户,以及属于2020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去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今年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占家庭人口超过60%(含)或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超过50%(含)的农户、去年务工收入占家庭收入60%以上今年基本无务工收入的农户、槟榔产业政策调整引发风险的重点关注对象、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均要在排查表“是否需启动识别认定程序”栏中勾选“是”,并启动识别认定程序。对于自主申报的农户、部门筛查预警推送的农户、信访渠道推送的农户,调查人员要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完成“入户核实”模块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对于调查人员发现需启动识别认定程序的农户,调查人员要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完成“基层上报”模块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3.调查人员要将当天填写的排查表及需要启动识别程序的农户《琼海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户诚信承诺和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3,以下简称“授权书”)提交村委会。各镇(区)要安排专人每天在海南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前一天所有排查表的信息。

4.村委会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农户,要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对需启动识别认定程序的,村委会要及时将名单和授权承诺书上报镇政府,同步开展村级评议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完成相关记录工作;对需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的,村级评议后报镇审核,经市审定后重新公告予以监测帮扶并在系统中进行回退;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识别程序重新认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需加强帮扶措施的,村委会要会同乡村振兴工作队共同分析研判,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提出需要加强补齐的帮扶措施,上报镇审核制定帮扶方案,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5.村级评议环节由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调整为村“两委”扩大会议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为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评议工作要做到逐户分析、逐项评估。对符合纳入监测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予以纳入;对不符合纳入监测的农户,要在评议环节记录不予纳入的理由,并收集佐证材料备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评议结果签字确认。

6.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原则上在15天内完成。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开展。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公示、公告时长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5天。

7.在排查工作过程中,镇级会对入户排查、民主评议等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不走样,提升排查工作质量。

8.在排查中发现存在规模性返贫问题的情况,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时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严格履行程序(5月31日前完成

各村委会对符合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根据农户属性分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并于5月15日前完成“两委”扩大会议评议、同时报送纸质版授权书至镇政府统一报送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并报送省乡村振兴局进行经济比对,5月19日前张贴村内公示(5天),5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审核等工作。镇政府要对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的农户名单及时开展研究,审核确认后5月21日上报市乡村振兴局予以确定。对确定的监测对象,市乡村振兴局于5月25日前将信息反馈镇、村,并通报相关行业部门,村委会接到通知后要在本村内公告5天。

消除风险的程序:对符合消除风险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工作队指导协助村委会根据入户核查的情况,研究提出解除监测意见,召开“两委”扩大会议评议通过后,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上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对象逐户验收通过后将审核结果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市乡村振兴局对照标准逐户审核,可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市乡村振兴局将审定结果批复乡镇,在村委会公告5,并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同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已履行完成消除风险程序的农户不再予以监测和帮扶。

(四)信息采集录入(65日前完成)

1.对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更新的信息数据,镇级在完成入户排查、执行线下程序和信息采集工作后,书面向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其中,需要操作风险消除回退监测对象清退的监测对象,在系统开通申请中要逐户说明具体情况。待省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再予以操作。

2.各村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系统数据录入,镇级要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务必65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成立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等力量,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各级责任,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调度督查、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规范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针对国家乡村振兴局指出的简单以收入识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支出不够;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精准帮扶不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还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等四个方面问题,要确保不留死角,及时排查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建立逐级抽查检查机制,确保工作质量。此次集中排查工作在65日前务必完成动态调整、信息采集、数据录入等全部的工作。各村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倒排工期,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充分发挥海南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作用,及时掌握本村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

防返贫监测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户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此次开展的排查,逐户入户宣传防返贫监测标准、范围、申报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提高农户的知晓率。对不符合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避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同时持续跟踪,密切关注其家庭变化情况。

(四)强化督查问责

镇乡村振兴办将通过海南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查看各村录入进度,并对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业务指导和督查,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或存在突出问题村,进行通报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纳入年度考核依据。

(五)总结做法经验,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各村要及时总结防返贫监测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6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到镇乡村振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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