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潭门镇“六水共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008207268/2022-00283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琼海市潭门镇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5日 文 号:潭党〔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主题词:六水共治;水库;处理设施;河流;农村污水;节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治水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琼海市“六水共治”攻坚总体工作方案》(琼海党办〔2022〕37号)文件要求,系统推进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我镇“六水共治”攻坚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心怀“国之大者”保护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以“生态高效、绿色均衡”的理念,一体治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呵护和保护好琼海的绿水青山、碧水蓝天,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提档升级,全面形成全民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六水共治”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环境质量保障。
二、总体目标
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打好五年攻坚战,系统谋划、稳步推进,坚持全民治水,通过合力攻坚,力争五年基本解决问题,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基本覆盖。通过深化“河湖长制”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业治污、建制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河道整治、农林业面源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到2026年底,村镇供水保障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镇辖区内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确保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控制在三级标准以上,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全镇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把抓好水治理作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攻坚克难,全面深入推进治水工作。
(二)坚持治水为民。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城乡一体。在农村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处理等领域,加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协同发展。
(四)坚持系统观念。以流域为单元,强化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五)坚持陆海统筹。统筹陆水生态环境管理,协同推进陆域和水生态环境保护。
(六)坚持共治共享。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摸底数。对照“六水共治”总体目标,统筹布局、全面摸排治水各方面底数。全面排查城镇污水管网数据,建立台账;对全镇所有“河湖海塘池”建立数据库、图斑式管理;对所有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染点造册登记,进行清单化、图斑化管理;对所有林、草、湿地、水生植物区等登记造册,落实管理办法。
1、发动干部群众全面开展污水管网入户摸排工作,建立台账。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各村委会
完成期限: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入户摸排工作
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台账建立工作
2、对全镇所有“河湖海塘池”建立数据库、图斑式管理,定期巡查监控。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资规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造册、落土落规等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初步建立巡查监控体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对所有入河、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污口造册登记,实行清单化、系统化管理。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排查登记及造册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初步建立监控体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治污水。作为攻坚主战场,以提升水质为核心,加快推进118个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有关部门资金建设剩余的93个村小组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竹山溪、新园水、岭边沟及潭门中心渔港两岸排污口截污工作,确保三条主要河流和港区内水质长治久清;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任务。
4、加快推进118个村小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2022年10月31日前
5、争取有关部门资金建设剩余的93个村小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6、加快推进竹山溪、新园水、岭边沟及潭门中心渔港两岸排污口截污工作,确保三条主要河流和港区内水质长治久清。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河长办
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口排查登记及制定处置计划。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口截污工作。
7、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8、通过推广应用植物诱导免疫剂、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以及推广精准施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不断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9、全面排查全镇所有规模养殖场,禁止养殖排泄物直接排放,全面检查并消除养殖废水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违法行为。统筹推进养殖排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2022年6月31日前,完成规模养殖场排查及登记工作。
2023年1月开始,制定排污集中处理工作计划,长期推进。
10、加强散养户畜禽粪污管理,鼓励养殖户负责收集散养畜禽运往有机肥厂或出售给种植户作为农家肥使用。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三)保供水。以城乡供水安全为核心,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水源地安全,加快集中供水管网全镇覆盖;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水塔(水池)清洗等常态化工作;协调推进博鳌加泵站建设项目。
11、落实4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和水塔(水池)清洗等工作。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12、协调推进博鳌加泵站建设项目,解决镇墟供水不足问题。
责任单位:镇项目办
完成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排涝水。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构建高效的排水防涝体系,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并举,切实保障运行安全。
13、加强镇墟防涝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排水设施排查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中队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14、加强对全镇低洼地带、易浸村庄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中队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15、深入开展水浮莲清理“百日大战”攻坚行动,解决水浮莲泛滥问题基本解决,确保河道通畅。
责任单位:镇河长办
完成期限:2022年7月31日前
(五)防洪水。推进水库联合调度、扩大排洪通道,提高水库防洪能力,提高水闸灌溉防洪除涝能力;利用农田水利建设维护等资金对我镇所有的田洋渠道、山塘进行疏浚、清杂,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把洪水变畅通水。
16、加快推进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完善水库防洪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强化水库预警预报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平稳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17、加强对白石、山中央水库日常监管,督促水库管理员对水库坝面和涵管清杂养护。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18、在合水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期,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度汛措施,切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完成期限:合水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期竣工前。
(六)抓节水。坚持节水有限,同步推进水源与节水工程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推广及普及节水器具、节水设备;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完善灌排体系,采取滴灌、管灌、微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系统,节约灌溉用水量。
19、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水、护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20、政府带头,大力推广及普及节水器具、节水设备。
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2年7月31日前,镇政府大院全部完成节水
器具、设备更换。
21、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七)优海水。深化“河湖长制”长效机制,开展入海河流污染源整治;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作,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统筹推进“湾长制”,实施海上换位制度。
22、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潭门200米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海水养殖清退,开展海岸带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潭门镇200米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海水养殖情况清查上报。
2023年12月31日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潭门镇200米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方位内的海水养殖清退工作。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地区的生态修复项目。
23、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作,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24、全面落实“湾长制”工作。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完成期限:长期推进
25、推进实施“海上环卫”工作,开展海上垃圾减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中队
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指导海上环卫保洁部门做好海上保洁工作,配合做好海上环卫保洁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长期推进,加强渔民海上环保工作宣传,鼓励渔民参与海上垃圾减量化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成立潭门镇“六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党委统筹、党政同责的原则,成立潭门镇“六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王昌密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彭飞任常务副组长,负责镇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的副书记李智为副组长、分管水务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黄学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潭门镇“六水共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黄学强兼任。
镇“六水共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制订阶段性“六水共治”目标任务,做好统筹安排和服务指导,负责组织开展督导考核,做好激励问责等镇的日常运转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
1.责任落实制度。镇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六水共治”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将“六水共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任务落地。
2.会议协商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议题由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
3.闭环工作制度。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高效运转的治水工作机制,形成目标、平台、项目、政策、改革、机制、督查、考核全闭环管理。
4.监督考核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六个一”监督考核,即“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评、一年一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六水共治”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主体,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治水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与信息报送制度,跟踪治水攻坚实施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典型事例。
(三)落实经费保障。财政所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治水攻坚专项经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技术服务、河湖巡查、河道维护保洁等工作需要。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建立长效、稳定的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镇人大、镇纪委和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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